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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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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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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603
一.依南市教體(二)字第 1000893036 號辦理
二、
(一)比賽方式:採 CD 光碟與書面審查(若有音樂版權問題,請自行處理)。
(二)繳交資料: 1.光碟:請將作品結合示範教學,拍錄製成光碟(光碟格式限用 avi
檔)。
2.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書面資料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及作品說明
表(附件二)。
(三)收件日期: 100 年 12 月 26~30 日(以郵戳為憑),比賽各組前三名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舉辦全國性競賽。
(四)評分標準:
1.課程設計與教學內容(教學教案、教學演示:教學活動實施影片 5~10 分鐘)
2.評量模式(評量方法:學習單、活動照片)
3.教學媒體運用(例如:教學設備、教學教具….)
4.整體創新特色
5.其它(例如:教學心得、學生作品、學生行為或健康情形改變….
6.請就「評選標準」依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