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修正第七點-(二):
原規定:七-(二)獲師鐸獎者由本部安排出國考察,本部補助每人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新規定:七-(二)獲師鐸獎者由本部安排出國考察,本部補助每人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一百零八年度起,因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致延期或停止辦理出國考察時,得補助十萬元予獲師鐸獎者從事辦學考察活動、教師研習進修、推廣教育政策及研究發展等之用。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