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13 日部退三字第 11256217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依修正條文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除第 128 條自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