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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吳秋玲 - 行政公告 | 2023-04-08 | 點閱數: 342

請有意申請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之家長依說明辦理送件,謝謝您!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收件說明

一、受理資格:就讀本校學生並設籍於本校所屬學區。

二、受理窗口:教務處註冊組 06-2990461#607

三、申請程序:

  1. 請有意申請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之家長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註冊,網址:https://nee.tn.edu.tw/
  2. 請家長於112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前至教務處簽署「與設籍學校協議書」,協議書請參考本校自訂格式(如附件),本校用印後會通知家長領回。
  3. 家長於網站的「申請作業」功能中選擇「填寫申請表」,點選「我要申請」,填寫完成後點選「確定申請」
  4. 家長至下載申請表及上傳計畫相關文件頁面,請「下載申請書」並列印申請表,申請表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並蓋章。
  5. 家長至下載申請表及上傳計畫相關文件頁面,請「上傳申請檔案」(僅限 PDF ),檔案包括:實驗教育計畫、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與實驗教育聲明書、教師任課同意書、教師之證明文件、與設籍學校協議書、申請人(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近三個月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委託代理授權書(若有委託才需檢附)。

※以上之申請及上傳作業必須於112 年 4 月 30 日(星期日) 23 時 59 前完成, 5 月 1 日起,將無法於系統進行申請或修改內容。

  1. 本校於線上收到家長之申請案後會進行審議,若資料不齊全,本校會透過系統發送 e-mail 至申請人信箱通知家長補件。
  2. 請申請人最晚於11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 16 時前將已簽名及蓋章之完整申請書紙本(正本)送至安平國中教務處,未送交或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

完整申請書包括:個人資料頁、實驗教育計畫、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與實驗教育聲明書、教師任課同意書、教師之證明文件、與設籍學校協議書、申請人(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近三個月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委託代理授權書(若有委託才需檢附)等資料。

※請有意申請個人實驗教育之家長務必依照以上流程及日期提出申請,以免影響個人權益,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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ㄅㄣ    ㄔㄜ    ㄒㄧㄡ ˇ ㄙㄨㄛ ˇ
用腐朽的繩子去駕馭正在狂奔的馬車。比喻所作所為極其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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