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三、本次提報對象為 114 年 4 月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如下
(一)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二)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已提報審核者,無需再提出申請。
(二)若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申請。
(三)因本案係受理「非體育類」類學生申請,故該要點表揚標準(三)(四)不適用。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apjh.tn.edu.tw/bilingual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apjh.tn.edu.tw/tailo
link to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708611552683985
link to https://www.apjh.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882
link to http://tw.class.uschoolnet.com/class/?csid=css000000140331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213511
link to https://www.apjh.tn.edu.tw/uploads/tad_assignment/7/226.pdf
今天: | ![]() ![]() ![]() |
昨天: | ![]() ![]() ![]() ![]() |
本月: | ![]() ![]() ![]() ![]() ![]() |
總計: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