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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研習、進修資訊 | 2016-06-30 | 點閱數: 305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5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期程及計畫如附件。

三、請各校依規定核派符合資格之對象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上本局資訊中心報名,由已報名教師優先領取研習講義,研習護照開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五、請貴校惠允協助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承辦單位依研習時間核實予以與會教師簽到、退,並控管出席情形,研習結束後方可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