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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許淑祉 - 研習、進修資訊 | 2019-03-29 | 點閱數: 79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2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043355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一)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及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 或 4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三、本局業於 107 年 11 月 1 日以公告(編號:132263)請各校提報進修各領域專長學分班需求名單,請依前開提報教師名單,並於 108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中午前將「進修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表」(附件 3)電子檔與核章後紙本掃描檔同步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0103 )。
四、本案後續將由各師培大學逕通知各校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有關開課細節事宜,請逕洽開班之師培大學承辦人。
五、檢附各領域學分班薦送名額表(附件 1)、各校加註各領域專長需求名單(附件 2)及進修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表(附件 3)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