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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許淑祉 - 研習、進修資訊 | 2020-05-14 | 點閱數: 504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9 年度話我家鄉故事繪本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期程: 109 年 5 月至 109 年 11 月。
三、實施方式:
(一)經費:本計畫每校補助新臺幣 6 萬元,全市預計錄取 10 件,進行外聘講師及繪本製作相關經費。
(二)送件:本案補助學校編撰家鄉故事繪本,請有意願學校於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表(計畫之附件 1 ),送至將軍區將軍國小教導處,並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家鄉故事繪本工作坊:獲補助之學校應配合本局規劃之工作坊,參與定期編撰工作,於 109 年 9 月底前完成 5 次工作坊(如計畫之附件 2)。
(四)家鄉故事繪本輔導會議:獲補助之學校應出席本局規劃之 5 次輔導會議,並依輔導會議中委員建議之格式修正繪本,於 109 年 11 月底前完成。輔導會議地點由獲補助之學校輪流提供場地。

(五)成果繳交:獲補助之學校應於繳交計畫執行成果、繪本電子檔及紙本書籍,並配合辦理成果發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