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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秀雲 - 研習、進修資訊 | 2021-08-20 | 點閱數: 42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及「臺南市 109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 111 學年度起國一、國二生每週必修一節本土語課程,國三列為彈性學習選修課,為整備更多現職教師投入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特提升通過敘獎額度,以激勵更多教師願意參與認證考試。
三、旨揭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