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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素鈺 - 最新消息 | 2022-10-29 | 點閱數: 440

期中考學生「補考」原則說明

1.學生因 covid-19 肺炎疫情居隔,等居隔完畢再返校補考,考試分數不打折,以實得分數原分數登記。

2.為公平起見,該補考學生的年級「全年級」考卷先不發回,等全數補考完畢再發回家。


3.家長若對此事有疑慮,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電話至教務處,教務處會向家長說明。

4. 其他假別補考說明:
(一)公、喪、病請假或不可抗力事件缺考者且附證明者,並於回校當天補考完畢,按實得分數計算。
(二)因事假缺考者,其補考成績在六十分以下者,依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者,超過部分之分數以百分之八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