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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教導處 | 2020-11-30 | 點閱數: 152

一、請家長及校外人士配合本校防疫及門禁管制措施:

1.上課期間因公事進入校園,請先至中廊或辦公室進行「實名制登記」並「配戴口罩」,經校方人員聯繫後,於中廊進行等候區請勿直接進入教學區域

2.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發燒症狀或有傳染風險者,請勿進入校園。

3.如替孩子送學用品、餐具等物品,請轉交警衛或辦公室行政人員,並事先寫好班級、姓名,本校警衛或行政人員會通知班級導師,請孩子於下課時間到中廊領取。

4.放學時間接學生,請於指定區域進行等候導護老師或路隊長帶路隊至該地點放學。

6.校園開放時間上午700以前及下午530以後,如從事運動者,請避免進入辦公區域及各教學區域。

 

二、本市政府教育局1091123日教育網路中心第169645號公告,內容如下: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1118日新聞稿指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2020)12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12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件)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

()請各校()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各項活動或時機),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請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防疫措施辦理,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另請持續落實校外人士入校實名登記並佩戴口罩制度,以及宣導加強勤洗手、咳嗽禮節、出門前量體溫、維持社交距離、生病不上學()等個人習慣及防疫措施

()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圖卡1(如附件)及新聞稿連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 ... nK5KgAKolUMz7uWw?typeid=9)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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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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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個資保護聯絡
電話06-57222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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