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9
  • slider image 440
  • slider image 441
  • slider image 442
  • slider image 443
  • slider image 444
  • slider image 445
:::
公告 莊明芳 - 教導處 | 2017-01-19 | 點閱數: 337

臺南市麻豆區安業國小 105學年度下學期 2688專案支援人員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106.01.19)

 

  •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   
  •      
  •         91122號公告。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閩南語教師 1人(正取 1 人,備取 1 人)。(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成果發表活動,節數六節。)

二、聘期:106年 2月 13 日至 106 年 7 月 1 日。(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三、待遇: 2688專案支援人員每節鐘點費 260 元或 320 元之領取資格,以市府教育局最新規定及本校所獲補助經費情形為準,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依規定繳納。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甄選日程表

序號

日期

項目

說明

1

106年 1月 19 日(四)

公告簡章

 

2

106年 1月 20 日(五)-1 月 25 日(三)

9時至 16時。

第 1次報名日期

本次接受親自、委託、通信報名

3

106年 1月 26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第 1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4

106年 2月 2 日(星期四)

9時至 16時。

第 2次報名日期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5

106年 2月 3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第 2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6

106年 2月 6 日(星期一)-2 月 7 日(二)9 時至 16 時。

第 3次報名日期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7

106年 2月 8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第 3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註: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aye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 06-5722261轉 810 。

    二、應繳交證件:【(一)~(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等)影本乙份。

     (二)有效期限內閩南語教學支援證書影本乙份。

     (三)教育部閩南語檢定中高級以上證書影本乙份。

     (四)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六) 履歷表( 3頁為限) 1 式 3 份。

      (七) 切結書

     

    三、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第一二三次),通信報名(只限第一次)須於

    報名截止前寄達(採本方式者考試當日檢查正本)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2688專案支援人員教師資格:閩南語教師資格,應具該語言 2688專案支援人員認證教學資格(本項為必備條件)

(二)具教育部閩南語檢定中高級以上證書(若無此項證書依市府教育局規定之鐘點費請領)

 

 

陸、 甄選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3 份( 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3 頁)親自參

                 加評選。

    (二) 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 5-10 分鐘,得視人 

              多寡調整,

             

    (三) 試教:於口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1.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2.時間:每人 5-10分鐘。

              3.試教現場無學生。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 50%,口試成績 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第 1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6年 1月 26日(星期四) 18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6年 2月 2 日(四)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第 2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6年 2月 3日(星期五) 18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6年 2月 6 日(一)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 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第 3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6年 2月 8日(星期三) 18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

        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6年 2月 9 日(四)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 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ay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本校網站https://www.aye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

防災專區

link to https://reurl.cc/9vx5ma
link to https://roadsafety.tw/Dashboard/Custom?type=%E7%B5%B1%E8%A8%88%E5%BF%AB%E8%A6%BD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個資保護聯絡
電話06-572226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