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 114 年 9 月 1 日(114)育合春 005 及 007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及辦法:
(一)國小 4 年級到 6 年級及國中生。
(二)鼓勵學生書寫家鄉生活,例如: 個人生活經驗分享,生活風俗、人物介紹,土地生態觀察。
(三)學生自定主題,書寫於 400 或 500 字稿紙。
三、申請期間:114 年 9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15 日。
四、獎助金額:每件獲選作品由基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 2 千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寄送至臺南市東區仁東街 25 號 2 樓-2 。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臺南市反霸凌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電話:06-7862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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