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視基金會)製播之節目─「2016 台灣囝仔、讚!」相關報名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41752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報名事宜說明如下:
(一)演出學校經費補助說明(由公視基金會補助辦理):
1、演出費:演出學校,每校新臺幣 1 萬元整。
2、交通費:遊覽車補助。
(1)以「每校 1 部車,當日往返」為原則。
(2)車齡需為 5 年內新車,駕駛必備合格駕駛。
(3)需具投保證明。
3、進棚錄影之師長及表演學生棚內餐飲由公視基金會提供。
(二)開放學校自由報名,採 E-mail 報名,寄至 prg60152@mail.pts.org.tw 。
(三)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本( 105 )年 4 月 29 日止。
(四)聯絡人:請逕洽公視基金會陳雅萍小姐( 02 ) 2630-1889 或廖育慶先生( 02 ) 2630-1828 。
三、檢附「2016 台灣囝仔、讚!」學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