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至 111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及本市「110至 111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辦理。
二、承上,旨揭計畫中「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實施學校(類型 1)」及「5G 智慧學習學校(類型 2)」計劃工作內容應辦理成效觀察,教育部提供情意表現觀察方式之檢核量表「學生自主學習量表」:https://adl.edu.tw/questionnaire/open/srl。
三、本案自主學習量表 1 年 2 次( 10 月前測、隔年 5 月後測),請參與計畫之班級,教師帶領學生「全班」於 10/31(日)前完成填寫(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