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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30 | 點閱數: 251

臺南市政府 104 年 9 月 25 日府人給字第 1040884655 號函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遺屬請領給付之領受順序、比例、種類等相關處理原則以及請領展期養老年金給付之被保險人於領受給與前死亡時,遺屬年金應自何時發給等相關疑義,請依據銓敘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 104 年 9 月 23 日部退一字第 1044021079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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