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臺南市政府 112-113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及市府函各 1 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2 年 2 月 21 日府人企字第 1120261982 號函 辦理。 二、 旨揭計畫分「宣導與推廣」、「提供服務」及「精進與回 饋」等推動面向,係為因應 113 年度成效力評估作業期程, 並配合 11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評分標準,具體設定 112- 113 年度實施方案內容,作為本府各機關齊力推動員工協助 方案、系統性提供員工協助服務措施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