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自 104 年 11
月 27 日起生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50025626 號函辦理。
二、為提高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減輕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
課節數、增加教師備課時間、調增導師費、充實國民小學
行政人力、減輕行政人員工作負擔、改善學校工作環境、
解決國中專長師資不足,增置國中教師,爰訂定旨揭要點
。
三、另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
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公立國小教師
員額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
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等 4 要點,因已整合於旨揭要點,爰自 105 年 2 月 25 日起
停止適用,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