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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公告 | 2019-01-11 | 點閱數: 309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108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 據:

(一)教育部訂頒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即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特(二)字第 1080076204D 號辦理

二、用人單位: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

三、徵才職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名。

四、工作內容: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事宜。

五、資格限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二)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
  2. 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3. 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六、薪 資: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基本工資每小時 150計(勞健保、勞退金依法辦理)、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薪資請領總額為教育局核定金額。

七、任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 108年 6 月 30 日止。

八、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九、報名應備文件:

(一)求職報名表與切結書。(請自行下載列印)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貼於求職報名表後)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求職報名表)

十、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求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自 108年 1 月 12 日起至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教導處(地址: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三段 60 號)親自繳交相關文件(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期限至 108 年 1月 17 日(星期四)中午 12 : 00 止,逾時無效。

十一、遴選方式:一律採取書面審查

十二、錄取與分發:

依徵才類職缺擇優錄取,並擇優錄取備取 1-2名,依序遞補候用。

錄取名單於 108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 : 00 前公佈於本網站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六)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教導處陳主任,電話 06-2309683轉 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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