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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公告 | 2019-10-28 | 點閱數: 263

一、依據 108 年 10 月 8 日本市 109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4 條及第 5 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三、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 10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
    2.補件時間: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 108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 109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口試日期: 109 年 1 月 5 日(星期日)。

四、簡章和後續補充事項,參見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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