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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永暉 - 人事會計 | 2020-05-07 | 點閱數: 239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於新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 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61699 號函辦
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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