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接受各校委託辦理本市 109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有關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請各校薦派校內正式教師擔任,請有意參加者,請知會教導處。
二、本校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薦派原則如下:
(一)開缺學校薦派初試監考人員:本校應薦派 2 名。
(二)開缺學校薦派複試工作人員:應薦派至少 1 名。
(三)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三、國中小暨幼兒園初試相關作業:
(一)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 、第一次講習: 1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
2 、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二)初試當天: 109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6 : 50~11 : 40,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三)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國小複試相關作業:
(一)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
(二)複試當天: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7 : 40~17 : 30,地點另行公告。
(三)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 150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五、相關問題詢問窗口:
(一)國中請洽復興國中教務處陳俊宏主任(TEL : 3310688 分機 101)。
(二)國小請洽東區崇學國小教務處羅智韋主任(TEL : 2689951 分機 811)。
(三)幼兒園請洽東區德高國小教務處鄭明韋主任或江明麗组長 (TEL : 2681891 分機 805 或 821 )。
六、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並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