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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正立 - 教導公告old | 2016-05-19 | 點閱數: 363

臺南市保西國小校園資通安全規範實施辦法

一、 依據:

本規範為規定資通安全管理作業實施方式,以增進資訊作業之安全性,確保學校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

 

二、目的:

為維護校園電腦使用安全與充分發揮校園網路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電腦使用者及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準據,以促進教育及學習。

三、規範內容:

本資通安全規範係包括電腦使用規範與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其規範內容如下:

()電腦使用規範

1.行政電腦與班級電腦之該使用人為該保管人,應遵守本校資通安全規範。

2.個人電腦、電子郵件、公務上所使用之系統必須使用帳號與密碼認證機制,以避免資料外洩。

3.各處室人員異動時,各處室主任需確實控管機密資料與各系統帳號之交接。

4.個人電腦、電子郵件、業務上所使用之系統帳號密碼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1)密碼長度至少 8 個字元。

(2)密碼需含有大小寫字母、數字或符號。

(3)定期更新密碼(如:一個月更新一次)。

5.各系統帳號與密碼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6.隨時注意系統防毒軟體是否正常運作執行,並確定病毒碼之定期更新。

7.定期自行備份資料,以避免硬體損壞造成資料遺失。

8.學校資訊設備僅提供公務或教學上使用,不提供學校以外人員使用。

9.不得使用學校電腦與資訊設備開啟與公務或教學無關的網站,若因此導致系統感染電腦病毒或遭植入惡意後門程式,而使機密資料外洩者,需自負相關責任。

10.妥善保管存放機密資料之攜帶性儲存媒體如隨身碟、磁片、光碟等,以確保資料安全性。

11.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下載不當資訊與無合法授權之軟體、音樂、影片、文件等檔案。

12.校園授權軟體皆僅限安裝於本校內,不得在學校以外區域安裝使用。

13.維護資訊安全與節省能源,下班或放學後務必將電腦關機,並關閉電源,否則將停止使用網路資源。

14.各處電腦放置固定,並以相關使用單位或人員設定為該主機的電腦名稱,請勿搬離原來的位置。

15.請隨時檢查電腦設備狀況,若遇無法自行排除的故障,請至資訊組登記維修、或在學校網頁上網登記,以便請電腦公司維修。

16.確認電腦設備是否有缺損,若有增加或缺少,請向告知資訊組,期末列入移交項目。

()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第一條 網路委員會

1.網路委員會成員為資訊小組成員。

2.協助學校處理網路相關法律問題。

3.採取適當之措施以維護網路安全。 

4.宣導網路使用之相關規範,並引導網路使用者正確使用資訊資源、重視網路相關法令及禮節。 

5.其他與網路有關之事項。

第二條 尊重智慧財產權(網路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為下列行

)

1.安裝非法或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2.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3.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4.BBS 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5.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6.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第三條 禁止濫用網路系統(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1.散佈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2.擅自截取網路傳送訊息。

3.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4.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

5.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

6.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

7.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掠奪網路頻寬資源例如:Peer to Peer 軟體(FoxyeMuleeDonkeyGnutellaNapsterezPeerKuroBT2 等同性質軟體)FTP 檔案大量傳輸等方式,影響校園網路系統之正常運作。

8.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佈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9.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第四條 網路之管理(學校為執行本規範之內容,其有關網路之管理事項如下)

1.協助網路使用者建立自律機制。

2.對網路流量應為適當之區隔與管控。

3.對於違反本規範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者,得暫停該使用者使用之權利。

4.BBS 及其他網站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維護。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並應轉請學校處置。

5.各單位網頁維護專人及主管如違反本規範,除自行負起相關刑責外,學校得逕行刪除並收回其自行維護網頁之權利。

第五條 網路使用者電腦操作規定(為落實本網路使用規範,使用者必須遵照下列事項辦理)

1.公務或個人用電腦要使用校園網路資源前,均必須先完成辦理校園網路使用申請作業,並確實遵守本網路使用規範,嚴禁未經報備私自竊用校園網路。

2.電腦開機時,個人登錄帳號密碼不得告知學生。

3.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更改電腦網路系統設定。

4.隨時查看防毒軟體是否常駐執行中,如無請重新開機或登入。以防感染電腦病毒導致電腦當機,甚至機密性資料外洩(駭客)

5.網路資源分享務必注意檔案機密安全性並設定密碼,以防機密性資料外洩或感染病毒。 

6.開啟 Email 檔案必須注意不明郵件,尤其附加檔案,以防感染電腦病毒。

7.公用行政電腦若要安裝個人合法軟體前,請事先徵求辦公室內同仁同意。並告知行政電腦組備查,否則視同安裝非法軟體,除依法處理外,將強行移除。

8.下班時將電腦正常關機,並關閉週邊相關設備,如印表機、掃描器,以防他人竊取資料,除特殊用途電腦外(如:伺服器)

9.重要檔案必須自行定期備份,並妥善保管。

10.使用網路印表機必須先行告知該印表機管理者,並放好適當規格紙張,再行列印。

11.除公務外,學生不得使用行政電腦,負責同仁亦必須隨時查看學生操作情形。

12.網頁瀏覽器首頁須設定為『臺南市保西國小相關校務公告事項。

第六條 網路隱私權之保護,學校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2.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 

3.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4.其他依法令之行為。

第七條 違反規範之處置,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者,將受到下列之處分:

1.停止使用網路資源。 

2.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 

3.網路管理者違反本規範者,應加重其處分。

第八條 處理原則及程序

1.本規範明定於校規,

2.對於違反本規範之行為人所為之處分,應依正當法律程序,提供申訴和救濟機制。 

3.處理網路相關申訴或救濟程序時,應徵詢校內網路委員會或指定專人之意見。

  •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之。
  • 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網管人員                   教導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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