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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儒 - 教導公告old | 2016-11-30 | 點閱數: 286

一、依據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初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評選類別:
1、閱讀磐石學校:本市閱讀推動績優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附設國民中學、國民小學、高級中學之國中部或國小部)。
2、閱讀推手:
(1)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志工等相關團體。惟不含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2)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二)評選方式:
1、閱讀磐石學校採兩階段方式進行:
(1)第一階段以書面資料審查為主,並得擇優進行實地訪視。
(2)第二階段以口頭發表審查為主,得參考報名參賽之學校閱讀推動網站資料。
2、閱讀推手(團體組、個人組)初選以書面資料審查為主。
(三)資料繳交期限:即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繳交。請親送或限時掛號方式寄達(郵戳為憑)永康區永信國小教務處(地址: 710 臺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 號)。
三、獎勵方式:
(一)獲選為本市 105 學年度「閱讀磐石學校」國中組第一名及第二名各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牌;第三名及第四名各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二)獲選為本市 105 學年度「閱讀磐石學校」國小組第一名至第四名各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牌;第五名至第八名各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三)上開獲選為本市 105 學年度「閱讀磐石學校」並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複選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予以敘獎。
(四)獲選本市 105 學年度「閱讀推手」團體及個人組頒發獎狀乙紙;其為現職教師者,建請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本權責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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