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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永暉 - 人事會計 | 2016-12-28 | 點閱數: 316

主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人事局) 87 年 12 月 28 日 87
局考字第 029417 號書函有關公務人員返鄉省親因適逢颱風
來襲交通中斷,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如經機關
核實,同意放寬准予停止上班登記之規定,自即日停止適
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
51605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書函所定情形,已得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辦法第 13 條規定,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
機關(學校)首長,該書函規定已無必要,爰自即日停止
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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