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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永暉 - 人事會計 | 2017-11-07 | 點閱數: 319

主旨:為宣導動物保護觀念,請貴機關(單位)鼓勵所屬同仁研習
「動物保護面面觀」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6 年 2 月 15 日農牧字第 1060042196
號函及 106 年度臺南市政府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第一次會
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合製「動物保護面面觀」課程,該課程已上傳至 e 等公
務員+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010
65 ;前身為 e 學中心),請貴機關(單位)鼓勵所屬同仁研習
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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