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二學期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甄選類別 |
甄選 |
缺額性質 |
聘期 |
備註 |
一般代理教師 |
1名 |
教師 |
107年02月 21日至107年06月30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1. 錄取備取名額:1名 |
三、公告時間、簡章及表件下載方式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1月12日(星期五)至1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 |
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1月19日(星期四)至107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 |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1月24日(星期三)至107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4時。 |
(二)簡章及表件下載方式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請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下載。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
覺,應予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3)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4)最近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二)資格條件:(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倘第1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第2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1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2次招考、第3次招考,並於網站公告。
2.倘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第3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2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3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3.上述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網址: 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第1次招考資格條件 |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備「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招考資格條件 |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招考資格條件 |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
五、報名日期: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報名資訊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下載。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7年1月12日(星期五)至1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上班日 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7年1月19日(星期五)至107年1月22日(星期一) 上班日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7年1月24日(星期三)至107年1月24日(星期三) 上班日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六、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報名並繳驗證件:若不能親自報名請繳交委託書【請以 A4紙張大小影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 3 份】,或於報名截止前寄達保西國小附設幼兒園,如缺漏相關文件將無法報名者,逾時恕難補件。
1.報名表、切結書。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張貼於報
名表上。
(三)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如國民身分證上所
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合者,不得報名。)
2.學、經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
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
(四)其他或相關教學檔案佐證資料。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
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七、報名地點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地址: 711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三段 60 號)。聯絡電話:06-2309683轉701洽詢幼兒園
八、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口試:成績佔50%。由評審委員進行口試,時間10分鐘(口試內容以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專業理念、專業技能、專業態度等為範圍)
(二)試教:成績佔50%。(試教內容:由考生自定主題進行試教,試教時間10分鐘)
(三)甄選總成績同分時,以試教高低順序錄取;如試教分數仍同分,則以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九、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請於上午8時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請於上午8時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請於上午8時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
十、甄選當日請攜帶:
(一)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二)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十一、甄選注意事項:
口試序號以報名順序編號,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十二、榜示及任用: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1月18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1月23日(星期二)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1月25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一)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錄取人員報到時間以電話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領域之安排,兼任輔導教師之工作,並積極配合本校指派及辦理之相關活動。
十三、附則:
(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 代理期間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依規定程序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七)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如有未盡事宜在不抵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