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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葉怡貞 - 幼兒園公告 | 2018-01-12 | 點閱數: 588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二學期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甄選類別

甄選
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一般代理教師

1

教師
(
育嬰留職停薪缺)

10702月 21日至1070630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1. 錄取備取名額:1

 

三、公告時間、簡章及表件下載方式

    (一)時間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7112日(星期五)至107117(星期三)下午4時。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7119日(星期四)至107122(星期一)下午4時。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7124日(星期三)至107124(星期三)下午4時。

   

(二)簡章及表件下載方式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請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下載。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

          覺,應予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3)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4)最近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二)資格條件:(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倘第1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第2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1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2次招考、第3次招考,並於網站公告。

 2.倘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第3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第2次招考已足額甄選,不辦理第3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3.上述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網址: 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1次招考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備「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次招考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次招考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報名日期: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報名資訊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 bsps.dcs.tn.edu.tw/)、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載。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112日(星期五)至107117(星期三)上班日 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119日(星期五)至107122(星期一)

上班日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124日(星期三)至107124(星期三)

上班日9~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六、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報名並繳驗證件:若不能親自報名請繳交委託書【請以 A4紙張大小影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 3 份】,或於報名截止前寄達保西國小附設幼兒園,如缺漏相關文件將無法報名者,逾時恕難補件。

      1.報名表、切結書。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張貼於報

        名表上。

   (三)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如國民身分證上所

        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合者,不得報名。)

      2.學、經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

        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

(四)其他或相關教學檔案佐證資料。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

          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七、報名地點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地址: 711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三段 60 號)。聯絡電話:06-2309683701洽詢幼兒園

八、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口試:成績50%。由評審委員進行口試,時間10分鐘(口試內容以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專業理念、專業技能、專業態度等為範圍)

    ()試教:成績50%(試教內容:由考生自定主題進行試教,試教時間10分鐘

()甄選總成績同分時,以試教高低順序錄取;如試教分數仍同分,則以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九、甄選日期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118日(星期四)上午830分起。(請於上午8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123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起。(請於上午8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125日(星期四)上午830分起。(請於上午815分前至幼兒園報到)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十、甄選當日請攜帶:

    ()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十一、甄選注意事項:

    口試序號以報名順序編號,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十二、榜示及任用: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118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取人員。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123日(星期二)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取人員。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125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取人員。

()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錄取人員報到時間以電話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領域之安排,兼任輔導教師之工作,並積極配合本校指派及辦理之相關活動。

十三、附則: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錄取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 代理期間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依規定程序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如有未盡事宜在不抵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