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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公告 | 2018-01-12 | 點閱數: 363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依據
  • 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 依臺南市教育局網路2018/01/04117299號公告辦理。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

代理教師

(退休缺)

1

1

107/2/21-107/0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聘期結束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
  • 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取消錄取資格,若已分發聘用則應予以解聘。
      1. 、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12 款或第 2 項後段規定情事之一者。
      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3.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 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

第 2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 時間: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1月 12 日(星期五)至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1月 19 日(星期五)至 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1月 24 日(星期三)至 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方式:簡章公告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年 1月 12 日(星期五)至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年 1月 19 日(星期一)至 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7年 1月 24 日(星期三)至 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地點:本校教導處教務組(地址: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三段60號,電話:06-2309683#812)。
  • 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編號: 23200
  • 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及履歷表 3份(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10 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各次徵試資格相關證明。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 方式:採親送或通訊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校址:711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三段60號;聯絡人:教導處陳得文主任 06-2309683分機812
  • 甄選日期及地點
  •  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1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1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1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 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導處教務組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 審查: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正本驗畢歸還)、最高學歷證明及各次徵選報考資格條件證明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 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5-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
  • 試教範圍:康軒版國小國語六下,單元自選。時間:每人10分鐘。試教現場無學生。
  • 計分方式:試教成績50%,口試成績50%。
  • 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 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1月 18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後,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1月 23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後,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1月 25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後,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  
  •  
  • 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至人事室報到,報到後於當日下午230分進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聘任。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聘期和薪資:
  • 聘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 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 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 其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http://www.htps.tn.edu.tw/
  •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 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初任教師研習」,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另行通知。
  • 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6-2309683812教導處)。

 

  • 本簡章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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