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109.01.03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國小普通班一般缺 (退休缺) |
科任教師 |
1 |
2 |
109/02/11-109/0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教師放棄退休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
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
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畢業典禮活動等),及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及學校重要會議。
一、時間: 109年 1月 3 日(星期五)至 109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09年 1月 6日(星期一)~109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 每天上午 9時~12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09年 1月 10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09年 1月 14日(星期二)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69914#8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七)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八) 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 3份)。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註:委託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年 1月 9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年 1月 13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9年 1月 15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應試人員請於上述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一、試教(50%):
(一)範圍:中年級自然與生活科技,版本自選。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1月 9日(星期四)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1月 13日(星期一)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1月 15日(星期三)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通知:甄選當日 16時前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 1月 10日(星期五) 12 時 00 分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 1月 14日(星期二) 12 時 00 分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9年 1月 16日(星期四) 12 時 00 分前 |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
時間於 109年 1月 10 日 16 時前、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9 年 1 月 14 日 16 時前、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9 年 1 月 16 日 16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ca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
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569914#802 (教務處) 信箱:ashon855013@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569914#80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569914#802 (教務處)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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