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109.07.30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
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9 年 7 月 30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62293 號。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性質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國小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 控管(懸)缺 |
資源班教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國小普通班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
低年級導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國小普通班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留職停薪缺 |
低年級導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國小普通班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控管(懸)缺 |
高年級導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國小普通班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控管(懸)缺 |
英語科任教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國小普通班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借調缺 |
自然科任教師 |
1 |
2 |
109/08/31-110/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畢業典禮活動等),及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及學校重要會議。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至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09年 7月 30 日(星期四)至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次報名時間 |
109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69914#8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初試成績 60分以上,第二次以後報名者得免附)
(六)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七)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八) 報考英語代理教師需具備以下英語專長證明條件之一(其他類別免)。
1.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3.達到 CEF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九) 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十) 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 3 份)。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次甄試日期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50%):
(一)範圍:依應徵科目由考生自訂。(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第 9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5 日(星期三)下午2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7 日 (星期五)下午2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2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3 日 (星期四)下午2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
第 2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7 日 (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
第 3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第 4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第 5次成績複查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7 日 (星期五)下午 4 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9年 8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09年8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次招第 5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ca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569914#802 (教務處) 信箱:huichiao@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569914#80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569914#80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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