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110.01.07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性質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長期代理 (產假、育嬰假) |
專任輔導教師 |
1 |
2 |
110/02/18-110/0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畢業典禮活動等),及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及學校重要會議。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招考 |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證書在有效期限內)。 |
第 2次招考 |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證書在有效期限內)。 2.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並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
第 3~5 次招考
|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證書在有效期限內)。 2.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並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3.大學以上畢業,並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 (含輔系及雙主修)。 |
三、上述專任輔導教師「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2、報考專任輔導教師,應檢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正本於報名時接受資格審查。修習學分名稱與上述有所歧異者,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
備註:
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其相關系所組係指系所組名
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10年 1月 7 日(星期四)至 110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10年 1月 8 日(星期五)至 110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10年 1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10年 1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報名時間 |
110年 1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次報名時間 |
110年 1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69914#8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七)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八) 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 3份)。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10年 1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10年 1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10年 1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甄試日期 |
110年 1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次甄試日期 |
110年 1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輔導工作實作(50%):
(一)範圍:小團體輔導帶領(課程自行設計)。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輔導理念及輔導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1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2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1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2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1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2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1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2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1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
110年 1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第 2次成績複查 |
110年 1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第 3次成績複查 |
110年 1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第 4次成績複查 |
110年 1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第 5次成績複查 |
110年 1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1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1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1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1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1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ca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569914#802 (教務處) 信箱:huichiao@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569914#80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569914#80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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