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長安國小 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簡章
壹、甄選錄用名額:正取 1名,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貳、甄選資格:
一、男女不拘,須年滿 18歲,國中以上畢業,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二、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報名時需提供最近三個月之良民證)。
三、有擔任過廚工者優先。
四、持有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證書或相關職系工作經驗者得予以加分。
五、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需經大型醫療院所以上核發供膳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健康檢查項目之報告不得有 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或傷寒等之傳染病的檢出。(於確定錄取報到後十日內補繳交,未繳交或健康檢查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參、簡章下載:請逕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caps.tn.edu.tw/)免費下載,或洽長安國小警衛室免費索取。
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年 5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止 (逾期均不受理)(每日報名時間: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伍、報名地點:長安國小學務處。(台南市安南區長溪路 3段 249 號。 TEL : 06-2569914 轉 813)
陸、報名手續:限親自或委託報名(免報名費),不受理通訊報名,並請備妥以下文件,若未備齊核驗資
料或僅持影印本而未繳驗正本,均不受理。
一、填具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正本驗訖發還,影印本由學校留存。
1. 國民身分證﹙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2. 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餐飲或學校廚工相關工作經歷 (無者免附)。
三、委託報名者須繳委託書乙份(受委託人需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核驗)
柒、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 110年 5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00 分。
二、地點:長安國小(請攜帶身分證於下午 8時 50分前至本校學務處完成報到手續)
捌、評選方法
一、口試(含敬業態度、餐飲專業知識、衛生常識……等。每人以 5分鐘為限)
玖、錄取方式:
一、依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錄用廚工正取及備取人員。
(得分低於(不含) 70分者不予錄取,如錄取不足額時,另辦甄選)。
二、錄取名單於 110年 5月 4日(星期二)下班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告欄。
拾、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
一、公告為錄取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民國 110年 5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4時前,親自至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簽約事宜,報到後十日內( 110 年 5 月 15 日前)繳交區域醫療院所以上核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二、僱用期間:正取人員,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一個半月,試用合格者始簽訂工作契約,如表現不合格者由備取者遞補。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工作時間: 110年 5月 10 日(星期一)起,學校上課日上午 6 : 30 至下午 2 : 30
五、工作項目:
(一)廚房調理用膳場所環境整理、衛生管理。
(二)每日用餐食材之洗切及料理及配餐至各班
(三)每日餐後之廚餘回收及餐具洗滌、清潔消毒工作。
六、薪資待遇:基本月薪 24,000元,依政府公告之基本薪資調整;寒暑假依實際工作日數支薪。
七、錄取者應於 111學年度( 111 年 8 月 1 日)開學供餐前取得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書(依據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80087845號函規定辦理,該項費用錄取者自付)。否則不予續聘。
拾壹、其它:
一、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應負法律責任。
二、本校因政策變更停辦自辦午餐或縮減工作人員名額時,得依勞基法規定中止聘用契約
拾貳、本簡章辦理經台南市長安國小午餐廚工徵選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若有修正時
亦同。
◎有興趣者請參閱附件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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