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安國小110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教學生助理員」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甄選簡章 110.08.11
- 依據
- 教育部訂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辦理。
-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 錄取名額: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名,依教育局核定經費聘任。
- 報名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 有特教教學或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與經歷者優先遴聘。
-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選。
- 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 薪資:
- 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基本工資每小時 160元計(勞健保、勞退金依法辦理)。
- 聘任期間總工作時數由市府特教中心核撥情形決定,由學校視需求彈性調整上班時間,每天服務不超過 8小時。
- 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 工作期間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離退金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 聘期與人員管理:
- 本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聘期自民國 110年 9月 01 日起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適用者,下期將予以續聘(詳細相關聘期將由市府特教中心核定公告為最終依據)。
- 服務期間應參加相關特教知能研習,一年至少 18小時。
- 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並由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 公告方式:
- 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
- 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 簡章及履歷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 報名資格時間地點與應備文件:
一、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列入甄選錄用之考量。
1.為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
2.曾有服務國小特教班學生之經驗者。
3.為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4.具特殊教育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期限: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次、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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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11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上午 9時~下午 3 時(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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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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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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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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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三、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709台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 249 號)06-2569914*802
四、報名應備文件:
-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置於求職報名表後,正本報名時驗證後歸還)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正本報名時驗證後歸還)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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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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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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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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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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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 甄選方式、範圍與時間:
一、方式:口試。
二、範圍:相關工作資歷、實務經驗、口語表達能力、應變危機處理能力、溝通能力等。
三、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及報到:
1.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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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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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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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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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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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
2.錄取者須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3.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10年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到本校輔導室審查、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次第 3 次第 4次招第 5次考錄取人員審查、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 其他:
-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 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長安國小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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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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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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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 貼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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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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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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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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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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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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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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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別 |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其他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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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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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 (約 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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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歷證件影本 £其他_____________ 審核者: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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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資訊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小
2026-02-21
午餐
資訊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親師座談會校務報告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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