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安國小110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教學生助理員」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甄選簡章 110.08.11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一、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列入甄選錄用之考量。
1.為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
2.曾有服務國小特教班學生之經驗者。
3.為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4.具特殊教育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期限: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次、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11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上午 9時~下午 3 時(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次報名時間 |
110年 8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3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三、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709台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 249 號)06-2569914*802
四、報名應備文件: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次甄試日期 |
110年 8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一、方式:口試。
二、範圍:相關工作資歷、實務經驗、口語表達能力、應變危機處理能力、溝通能力等。
三、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1.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8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
2.錄取者須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3.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10年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到本校輔導室審查、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次第 3 次第 4次招第 5次考錄取人員審查、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臺南市長安國小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履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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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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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 貼 相 片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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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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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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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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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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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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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別 |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其他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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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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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 (約 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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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歷證件影本 £其他_____________ 審核者:_____________ |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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