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期程為 107 年 7 月 1 日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 107 年 3 月 10 日至 107 年 4 月 10 日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 6 點第 1 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專長項目請參考網站公告。另請各申請學校注意,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弱勢學生所占培訓學生比例未達半數,原則上不予補助。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併行申請,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
1、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2、該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http://www.thvs.mlc.edu.tw/。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一式 3 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 1 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以發揮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精神意涵,並突顯各受補助學校之發展特色,請受補助學校製作計畫執行過程中進步成長之分享活動紀實,每案短片以自製 3 至 5 分鐘多媒材為原則,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教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製作優良者教育部將視情況辦理獎勵事宜。
四、本申請案相關未盡事宜請參閱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 轉 711 ,或 E-mail :t504@thvs.mlc.edu.tw。
五、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特殊專長認定種類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各 1 份供參。
六、欲申辦之學校,請務必於 107 年 4 月 3 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併同前項資料逕送本局(以郵戳或簽收為憑)檢核後彙送該校辦理審查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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