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107.08.07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國小普通班 英語缺 (留職停薪) |
英語科任教師 |
1 |
2 |
107/8/30-108/5/7 (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
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
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畢業典禮活動等),及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及學校重要會議。
一、時間: 107年 8月 7 日(星期二)至 107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 104.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cap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08月 08 日(星期三) 9 時至 107 年 08 月 13 日(星期一) 16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08月 15 日(星期三) 9 時至 107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三) 16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08月 17 日(星期五) 9 時至 107 年 08 月 17 日(星期五) 16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69914#8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正本各 1 份。請附「報名表」影本(一式 3 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報考英語代理教師需具備以下英語專長證明條件之一(其他類別免)。
1.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3.達到 CEF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七)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八)報考臺南市 107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影本。(初試成績 60 分以上,第二、三次報名者得免附)
(九)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 3 份)。
(十)甄選當天繳交「個人檔案資料 」。 (如:學經歷、履歷、專長證明、服務經驗等相關資料檔案,格式自訂)。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註:委託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未具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08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08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08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00 分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應試人員請於上述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一、試教(50%):
(一)範圍:英語,單元由考生自訂。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5-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08月 14 日(星期二)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08月 16 日(星期四)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08月 20 日(星期一)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通知:甄選當日 16時前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08月 15 日(星期三) 12 時 00 分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08月 17 日(星期五) 12 時 00 分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08月 21 日(星期二) 12 時 00 分前 |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
時間於 107年 08月 15 日 16 時前、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08 月 17
日 16時前、經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08 月 21 日 16 時前報到,如逾期
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 107年 08月
22日止。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caps.tn.edu.tw /)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
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569914#802 (教務處) 信箱:ashon855013@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569914#80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569914#802 (教務處)
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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