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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陳曉貞 - 學務組 | 2020-06-19 | 點閱數: 275

說明:
一、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一)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二)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三)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四)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二、請提醒學生務必至有配置救生員之水域戲水,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www.sports.url.tw )及「決定命運 4 招」宣導短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 )。
三、另,經統計每年 6 月至 9 月為發生學生溺水事件高峰期,請貴校加強利用多元化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同時利用學校網站、 LED 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四、請於暑假前之上課日,由各班級導師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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