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31215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居住安全,請貴校加強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相關宣導影片及海報資料,請逕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 ://http://www.nfa.gov.tw/防災知識/防災宣導下載/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