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下營區甲中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7月29日公告200979。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教師差假所遺課務需求連續期間在三個月以上)
二、代理職缺:調用教師缺1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111/08/30-112/07/01。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