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105年度10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5件死亡15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 肇事時段分析:8-10時發生4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5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機車發生8件最多。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2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8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車與車類型發生8件、自撞類型發生5件。、人與車類型發生2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60歲以上死亡8人最多(65歲以上6人)。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0人(造成0人死亡,0人受傷)。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1.A1類事故第一當事者0人有飲酒情形。
2.A1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1人飲酒超過標準151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0.75mg/l)。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6件,造成6人死亡,占本月A1類交通事故40%;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問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