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112 年 5 月 4 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 2 條規定。
(二)「臺南市 114 年至 116 年食農教育資源整合推動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提升食農教育師資專業素養與實作教學、深化食農教育課程內容。
(二)鼓勵學校積極申請中央政府食農教育相關計畫,藉實際案例提供諮詢 輔導。
(三)累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相關培訓課程時數,以達申請資格。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東山區東山國小。
四、報名對象:
(一)學校教職員:有意申請食農教育相關計畫、推廣食農教育課程、執行 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積兩年者,優先錄取。
(二)對食農教育課程設計有興趣之農民朋友。
五、辦理日期: 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0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六、辦理地點: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推廣大樓 1 樓視廳教室。 (臺南市新化區牧場 70 號)
七、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 2 月 27 日(四)下午 5 時止,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968Z0a
八、辦理方式:
(一)依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 2 條規定,開設實體 「相關培訓課程」以協助取得農業部「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資格。
(二)課程表詳如附件,全程參與本次培訓即可取得「相關培訓課程」時數 8 小時證明。
九、其他:
(一)執行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積兩年,取得「相關培訓課程」 16 小時且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共同培訓課程」8 小時後,既具備 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
(二)承上述,執行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兩年或累積四年且完成中央 主管機關指定之「共同培訓課程」8 小時後,既具備申請資格。
(三)學校教職員請自行備妥相關文件,檢送農業部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 認證,審件規費可函文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另案申請全額補助。
(四)為珍惜訓練資源,參訓人員請全程參與,如不克參加或未能全程參與 ,請提前通知本場,俾便安排候補事宜。
(五)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當日臺南市不上班,則本研習取消,辦理日期 另行通知。
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1、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2、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1、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2、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