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教育局人事室於人事處 iShare 網站-互動討論區-人事業務專區回覆教師兼辦行政業務,於寒暑假到校處理,是否得申請加班問題,教育局回覆原文如下: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 12 條規定略以,「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得不必到校。」;另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第 9 點規定,「加班應事先提出加班申請,並經主管核准。」,第 10 點規定,「加班以補休為原則,但因業務需要無法補休,始得請領加班費。」,第 13 點規定,「因業務需要,於星期例假日或於下班後離開辦公場所執行職務,其為加班或出差,由主管人員依相關規定本於權責認定。」,合先敘明。
二、參酌上述規定,教師於寒暑假得不必到校,惟仍屬上班時間,非屬加班範疇;如寒暑假期間教師確因業務需要而於星期例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到校執行職務,應事先提出加班申請,經主管核准,且應有簽到退記錄以資佐證,並由學校本權責核給加班時數,加班應以補休為原則,如欲申請加班費,請學校視有無編列相關經費支應。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1、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2、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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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