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崇學國小附設幼兒園 110 年 1~6 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徵選
一、 依據: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辦理。
二、 目的:本市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成效。
三、 報名資格: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 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四、 報名聯絡方式: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4 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2.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及切結書(如附件 1 )、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於上班時間親送本校幼兒園小熊班(送件資料恕不寄還,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3. 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小熊班(地址:台南市東區崇學路 98 號)
4. 聯絡人:幼兒園小熊班蔡老師,電話: 06-2689951#123 。
五、 名額: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2 名,備取 1 名。
六、 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審委員審核。
七、 任用期間:預計 110 年 3 月 02 日至 110 年 7 月 02 日止。
八、 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人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九、待遇及相關規定:
1. 經審核通過,學校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60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依學生課表而定),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 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4. 錄取者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十、錄取公佈: 110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一、報到日期: 110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本校幼兒園小熊班(若有變動,會先行電話通知)。
十二、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