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8 年 11 月 1 日南市陽仁字第 8004 號函及「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申請者均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該會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另函通知,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予退件,如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相關聯絡資訊及表件,如附件,亦可至該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網址: http://tsca.weebly.com/)。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6)2223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