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東區崇學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特(二)字第 113020806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來函、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相關資料(如附件),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2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001110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 113 年 3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行天宮五大志業網/教育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 http://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
三、申請者務必填寫電子表單及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以完成申請程序。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張先生,電話: 02-25671688 轉 127 、 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