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辦理。
二、本案業經本市評估小組會議、學區公聽會、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及經教育部備查等程序,合先敘明。
三、旨揭學校停辦期程及學生安置情形,說明如下:
(一)北門區北門國民小學玉湖分校: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停辦,分校學生改至本校就讀。
(二)西港區後營國民小學金砂分校: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停辦,分校學生改至本校就讀。
(三)六甲區六甲國民小學湖東分校: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停辦,分校學生改至本校就讀。
(四)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龍船分校: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停辦,分校學生改至本校就讀。
(五)南化區西埔國民小學:
1、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南化國民小學進行全時段跨校合作交流。
2、 114 學年度起停辦,學生改分發至南化國民小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