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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豪 - 會議 | 2020-06-29 | 點閱數: 84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7年 9月 10 日府消預字第 1070968239 號函辦理。

二、近期火災災害事件頻傳,請貴校利用學校網站、公布欄、 LED跑馬燈及家庭聯絡簿等管道,或透過朝會、班會等集會場合,向師生及家長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相關知識。

三、檢附 LED跑馬燈宣導標語及住警器電子海報各 1份。

四、聯絡人:本局學輔校安科黃清瑩(電話: 06-2991111分機 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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