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合作辦理「藝企學─南臺灣校園美感教育推廣計畫」原定 場次延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49588 號函 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原定旨揭計畫公告申請之場次全 數延期辦理,俟疫情趨緩後,另行公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