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臺南市政府指示(網路公告:157967 號):自本月 23 日起,全面禁止非洽公民眾入內運動,或從事與接洽辦理公務無關之事,直至疫情趨緩。實非得已,敬請配合並體諒。」。
2.本校自 23 日開始須全時管制,謝絕社區民眾「入校運動」或「從事與接洽辦理學校公務無關」者。
3.在此期間,請所有家長勿入學校,如確有必要,僅得於校園內之「臨時會客區」(仍需量測體溫,並實名制後方得進入。),洽畢就請離校。
4.在此期間,本校執行勤務志工、出版社書商、午餐人員、合作社運送產品人員、社團師資、本校教職員工未成年子女、其它經報本校經同意入校洽公之人士,可完成防疫程序,並實名制入校。
5.敬請協助配合,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夏穎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吳竺軒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陳巧羚 |
節次 | 預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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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何孟容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
早自修 | 林世欣 |
第 1 節 | 莊依綾 |
第 2 節 | 莊依綾 |
第 3 節 | 莊依綾 |
第 4 節 | 莊依綾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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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莊依綾 |
第 2 節 | 莊依綾 |
第 3 節 | 莊依綾 |
第 4 節 | 莊依綾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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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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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
節次 | 預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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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修 | 可預約 |
第 1 節 | 可預約 |
第 2 節 | 可預約 |
第 3 節 | 可預約 |
第 4 節 | 可預約 |
午休 | 可預約 |
第 5 節 | 可預約 |
第 6 節 | 可預約 |
第 7 節 | 可預約 |
第 8 節 | 可預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