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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顏瑞婷 - 總務處 | 2022-03-21 | 點閱數: 336

一、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二、參加對象

(一)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縣市教育局處推薦或志願報名)。註:完全中學國中部適用,高中不適用。

(二)參選者為以「校」為單位,每校一組為限。參選者可採個人或團體報名為一組,每組 1~8 人為 限(請參考貢獻度排序,若獲獎將以此作為獎狀列名順序)。

(三)參選組員可為教師(含兼行政職教師;代理、代課或實習教師)、護理師或家長等,以及參選 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