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11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薪傳輔導教 師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臺南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 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提供初任教師與需成長教師教學領導及心理支持, 以精進專業知能,提升教育品質。鼓勵學校有初任教師或 新進教師者及本學年擔任共學輔導員之教師優先申請本計 畫,擇優通過以 100 案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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